百里卿和在烛光下摆弄着什么,百里耶手中抛玩着温热的茶杯。
“你在干什么?”百里耶问。
“这种秋莲子皮厚,不把尖端磨薄些不便发芽。”百里卿和对他亮出了手里的东西,那是一铜盘莲子。
百里耶笑笑说,“你这个法子是从我那里学的,不过你粗手笨脚,要说莳花,这一辈子成就有限。秋莲子未必总要这样磨,你用小刀轻轻划一道,控制深浅,也可以帮它发芽。”
“莳花是天份,也看是用不用心。你有十二分的才华,可是只有八分的耐心,出来也只有八分的成就。”百里卿和也不抬头,“我只有八分的才华,但是我有十二分的耐心,未必就没有你种得好。”
“这是骂我,”百里耶也不以为意,还是笑,“你许了魔君秦舞七日破城,今天已经三天过去了。你最近一不调动军马,二不找诸位王爷议事,诸国营寨里对你的冷漠颇有议论,最不满的,怕是程乌木了。我想你已经有攻城的方略了吧?”
“不错。”百里卿和说。
“既然有方略,何不说出来听听?”百里耶反问道。
百里卿和停下手中的活儿,微微摇头说,“行军不是唱戏,不是说书,能不说则不说。等我发动的那一日,你自然知道。”
“算你狠,我不逼你。不过,”百里耶斜眼瞥着他,“破不了怎么办?”
百里卿和摇头,淡淡地道,“不会破不了。我领军迄今十六年,我的王旗所在,士兵无不冒死冲锋。因为迄今为止我对他们的许诺和我定的战略,没有不能实现的,一次都没有。”
“别人说这个,是自负,你说这个,是你的威严。我们两个相识那么多年,我最不及你的就是我没有你的威仪,可你最大的缺点也就是这个王爷之威,把你弄得人味淡了许多。”
“你最大的优点就是滑头,最大的缺点也还是滑头。”百里卿和转头,面无表情看着百里耶。
百里耶耸了耸肩,“你对我的评价,还是我们两个都不明分文的时候说的那些话。其实,费劳克恩提议尸毒之术,不失为一个良策,用心虽然是卑下了一些,不过比起自己的属下横尸几万总是好了许多,你不该是这种小节上看不开的人。”
“你知道我为什么吹了六夜的箫么?”百里卿和问。
“说来听听?”
“我吹了六个晚上的箫,借机也观望城头魔君士兵的动静。他们有的会听我吹箫,但是绝不离开自己值守的位置,也没有丝毫慌乱,真是一支可怕的军队。”百里卿和叹了一口气,“魔君秦舞治军如此严谨,部属又忠勇尚武,尸毒之法不会奏效。尸毒投进城里,只有敌人势弱,不敢出城决战才有用。以秦舞的胆略,我敢用尸毒的办法,他就敢大开城门,硬对硬一仗见输赢。那样也算用计?”
“而且,”百里卿和缓缓地摇头,声音低沉,“我确实就是那种小节上看不开的人!”
“我和你齐名,怎么一到了你面前,总是你威风凌世,我倒像猥琐起来了,”百里耶笑笑,递上一个小小的油纸包,“襄阳城里有名的玫瑰花籽,百里家百里霜红就是这一种,我知道你喜欢和我比种花,我就助你一臂之力,临行时候特意在集市上挑了一包。”
百里卿和在手掂了掂纸包,摇头,“多谢你。”
“居然也说谢?显得太过生疏了吧?”百里耶皱了皱眉。
“不比当年了,我们如今是君臣,我君你臣,私下相见还是越少越好。”百里卿和漠然道。
两人沉默了一会儿。
“多少年兄弟,猜到你会这么说,真的亲耳听到,却还是觉得难过。”百里耶装了一锅烟草含在嘴边,摇了摇头,转身而去,他走到帐门,一名百里家亲兵急匆匆的冲进来跪下。
“大家主,营里出事了!”
“什么事?慢慢说。”百里卿和停下手里的活儿。
“辎重营养的狗咬死了十个人!”
“狗咬死了人?十个?”百里卿和吃了一惊,“怎么会有这种事?”
百里卿和知道军中所用的狼狗,并非什么凶猛的动物。而且这些狼狗的命都不太好,三天两头的被军士偷了宰来吃。
百里卿和也知道自己部下那些军士何等粗悍,每一个都久经熬炼,不是什么良善温柔的人,如今居然一次有十个人被狗咬死,是营中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。
“传来的消息是说一条狼狗和野狼一起咬死了值守的军士,被一个回营的斥候发现的,他到的时候已经被咬得面目模糊了!”
“和野狼一起?”百里卿和沉吟了一会儿,忽地起身,“走!去看看!”
“我也去看看。”百里耶道。
他的神色也不轻松,营里有怪异的事情,难保不是危险的征兆,不过他也想不通,只觉得隐隐地不安。
百里卿和点了点头,两人踏出大帐,看见百里耶拴在辕门边的那匹黑马“墨鱼”忽地人立起来凄厉地嘶鸣!像是听了它的呼唤,整个军营里所有战马同时长嘶起来。
巨大的声音汇集如潮,横贯整个夜空!